囧人的免责声明

5/13/2009 07:42:00 下午
本人郑重声明:  
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汉字、拼音、外文字母、单词、句子、图片、影像、录音,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)完全是复制粘贴,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人并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(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复制粘贴之内容的识别、阅读、理解、分析、记忆等等),故本人不对以上及本内容负任何法律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刑事、民事责任)及其他潜在责任与义务(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国家已存在、正在形成、未来将形成之的法律法规之责任),请不要跨省追捕(包括但不限于省级市级州级县级镇级乡级村级行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司法机关、立法机关等等任何机构、单位、组织及该机构、单位和组织中的任何个人)。要详查请亲自直接联系原作者,  另: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,心胸外科,精神科,神经内科,神经外科,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,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,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.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,院长,院党委书记,小中大学班主任,校长, 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,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,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。  


本人郑重声明:所有线索及引用,均来自网络。如论坛编辑和版主发现有问题,请及时站内联系并删除,以对笔 者和论坛进行保护,如果因不及时删帖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本人概不负责。看帖者也请于24小时内自觉、主动、完全忘记。  


本人郑重声明:本人系文盲,文中多数字不认识,多数词不明白其含义,跟帖行为纯粹是身体缺乏营养,倒置肌肉神经抽搐,被动随手敲击键盘所致,并不意味本人同意、支持、反对,或了解、知晓文中观点,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。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(包括民法、刑法或婚姻法,及文中提及或未提及之法律)。  
另:最近电脑黑客肆虐,因此回复内容可能为黑客发出,而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,谢绝跨省追捕,如拟了解详情,请直接与计算机黑客联系。谢谢。  本人郑重声明:  
①本人是文盲,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;  
②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,本人只是来回帖子赚3分苦力的;  
③本人在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、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;  
④若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,请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帖;  
⑤ 因删帖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(包括宪法、民法、刑法、书法、公检法、基本法、劳动法、婚姻法、输入法、引渡法、担保法、商标法、专利法、广告法、国际法、著作权法、吸星大法、避孕法、选举法、大奶二奶和谐法、党国自杀法、今日说法、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,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)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;  
⑥如果需要跨省追捕请联系楼主以及天涯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;  
⑦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。  


本人郑重声明:  本人是文盲,回贴只为挣3分,以上内容纯粹复制,决无影射、诽谤政府之意,切务有人恶意猜想,否则后果自付!  


本人郑重声明:  
1.本人是文盲,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,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.  
2.本人过去、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,且自古以来与楼主无利益关系。本人过去、现在以及将来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杭州,也与该市无贸易往来。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,只是本着“看贴(虽然看不懂)回贴,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”,顺便赚3个工分  
3.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,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、屏幕显示的机械、光电性能。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、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。  
4.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,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。本回贴不暗示、鼓励、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、工作态度、婚姻交友、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。  
5.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(包括宪法,民法,刑法,书法,公检法,基本法,劳动法,婚姻法,输入法,没办法,国际法,今日说法,吸星大法,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,各地治安管理条例)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。  
6.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,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、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。  
7. 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。  本人郑重声明:  以上内容全部来自互联网,完全复制粘贴。看帖者请于24小时内自觉、主动、完全忘记。跟帖行为并不意味本人同意、支持、反对,或了解、知晓文中观点,如有任何疑问请直接联系原作者本人。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(包括民法、刑法或婚姻法,及文中提及或未提及之法律),请勿跨村、跨乡、跨县、跨市、跨省、跨国、跨地球、跨银河系抓捕。谢谢合作!  


本人郑重声明:庙堂之上,朽木为官,殿陛之间,禽兽食禄;狼心狗行之辈,滚滚当道,奴颜婢膝之徒,纷纷秉政。以上文字属于复制于《三国演义》第九十三回,不代表个人观点,如有疑问,请联系作者,切勿抓捕,谢绝跨省,节省资源!

有意思的签名

1/16/2009 05:58:00 上午
不断更新ing ......

初从文,三年不中;遂习武,校场发一矢,中鼓吏,逐之出;后学医,有所成,自撰一良方,服之,卒。

卸载不再需要的组件

1/15/2009 01:33:00 上午
您是否希望对那些随Windows® XP一同安装的组件进行更多控制呢?借助以下技巧,您将能够卸载诸如MSN Explorer、MSN Messenger与Microsoft Games之类的组件。

如需修改添加/删除Windows组件对话框,您必须编辑sysoc.inf文件。sysoc.inf文件存放在一个隐藏文件夹中,因此,您首先需要显示该隐藏文件夹。

如需显示隐藏文件及文件夹,请执行以下操作步骤:

1.单击开始按钮,随后,点击控制面板。
2.双击文件夹选项。
3.在查看选项卡列表中的隐藏文件和文件夹分支下,点击显示隐藏文件和文件夹。

如需编辑添加/删除Windows组件对话框,请执行以下操作步骤:

1.首先,为确保在必要时能够恢复到初始配置状态,请在开始操作前保留sysoc.inf文件(位于硬盘上\winnt\inf\sysoc.inf文件夹中)的一份拷贝,并为该拷贝指定一个不同的名称,如sysoc2.inf。
2.打开Sysoc.inf文件。该文件中的每一行文本代表一个能够在添加/删除Windows组件对话框显示的组件。
3.对于那些希望在对话框中看到的组件,删除相应文本行中的单词HIDE(不要删除逗号)。
保存Sysoc.inf文件,随后,将其关闭并重新启动计算机。
4.现在添加/删除Windows组件对话框将显示您所希望看到的项目。

如需通过添加/删除Windows组件对话框卸载组件,请执行以下操作步骤:

1.单击开始按钮,随后,点击控制面板。
2.双击添加/删除程序。
3.单击左侧栏目中的添加/删除Windows组件按钮。
4.选择一个组件,随后,单击详细信息以查看该组件中的项目。
5.如需删除某一组件或组件中包含的某一项目,清除该项目名称旁边的复选框。